1.参赛者是参赛作品著作权的合法完全拥有者,或事先征得作品著作权单位、团队、个人的授权同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赛者的作品被他人主张权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给组委会或本次比赛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由参赛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参赛者在本次比赛过程时间段外,用该作品参加另一同类比赛或相关商业活动不受组委会限制,但由此可能产生的与其它比赛组织者或有关机构的规定造成冲突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大赛期间,大赛组委会可无偿将参赛作品在制定的媒体上进行展示、展播(非盈利性)。在著作权存续期内,大赛组委会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非盈利性)方式无偿使用参赛作品。
4.凡是提交作品的参赛者将被视为接受赛事相关规定。如发生任何争议,即交由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5.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和任何相关费用。
6.大赛组委会拥有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1.申报作品须由网民自发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
2.申报作品须发表时机恰当,尤其侧重于反映贵州发展成就、经验做法、重大活动、重大政策、重大事件、重大主题、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中在网上形成关键性正面引导作用的网络文字作品。
3.申报作品分为单位、团队或个人推荐。单位或团队推荐限报10个作品,个人自荐限报3项作品。
4.参选对象为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发表的作品。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申报作品须由网民自发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如果被选中作品刊登在“贵州省第二届网络作品大赛作品展示”专题中,产生任何纠纷、经济损失,须由投稿人或投稿单位承担责任。
3.申报作品须内容积极向上、反应及时、影响较大、主题突出、画质清晰。
4.申报的原创视听作品,须在反映贵州发展成就、经验做法、重大政策、重大主题、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中形成关键性正面引导作用。
5.申报作品文件格式可为MPG、MPEG、AVI、MP4、3GP、MOV等,要求画质清晰,单个视频大小限制在1G以内。
6.申报作品分为单位、团队或个人推荐。单位或团队推荐限报10个作品,个人自荐限报3项作品。
7.参选对象为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发表的作品。
1.动漫类作品。自发原创制作,符合征集主题内容,立场正确、通俗易懂、传播广泛的动漫视频作品。
2.音乐类作品。自发原创录制,符合征集主题内容, 立场正确、积极向上、传播正能量的网络歌曲、MTV、配乐等音乐作品。
3.微视频类作品。自发原创拍摄,符合征集主题内容,立场正确、积极向上、传播正能量的秒拍、短视频、微电影等微视频作品。
4.其他类作品。包含自发原创拍摄,符合征集主题内容,立场正确、引人思考、传播正能量的纪录片和其他视频作品。
5.参评作品须自发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
6.申报作品文件格式可为MPG、MPEG、AVI、MP4、3GP、RM、MOV、FLV等,要求画质清晰,单个视频大小限制在1G以内。
7.申报作品分为单位、团队或个人推荐。单位或团队推荐限报10个作品,个人自荐限报3项作品。
8.参选对象为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发表的作品。
1.参评作品须自发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
2.参评作品须主题突出、立场正确,议题设置较为成功,网络社会舆论引导效果好,有较大网络影响力。
3.参评作品需按照要求在线填写作品申报相关内容。
4.申报作品分为单位、团队或个人推荐。单位或团队推荐限报5个作品,个人自荐限报3项作品。
5.参选对象为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发表的作品。